欠钱执行局怎么执行

如题所述

法院审理欠钱的案件,强制执行的步骤有5个,首先是申请,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其次是法院受理,法院通过调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然后是申请复议,之后是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最后是采取强制措施。

一、人民法院欠钱强制执行是怎么执行的?
      强制执行的基本程序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二、发生欠债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1、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
      2、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
      3、下列两种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三、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公司欠钱不还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一) 协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二) 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起诉
      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
      若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有以下三种解决途径。第一,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公司归还欠款;第二,跟公司协商解决,这种办法是最有效的;第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钱,这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最后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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