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办理?

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办理?

一、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办理
1、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
(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
(4)法人身份证;
(5)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二、住房公积金怎么使用
公积金是在购房或从事购房的情况下使用的,使用之前需要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取出业务。一般有五种使用方法。
1、购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政策规定,当住房公积金的储蓄额度达到一定额度就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买房了,这里说明一下,正常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额度比较低,具体要根据储蓄账户中的总额来定,一般是缴纳年限越长,贷款额度也大。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大的优点就是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很多的;
2、租房:用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3、治疗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患有较为严重的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要在出院起一年内,提取的金额合计不能超过个人承担费用;
4、低保或特困可提取:职工补纳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扶持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5、建造、翻新、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新、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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