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评标方法就是运用在招标文件中已确定的评标标准评审、比较、选择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具体方法。就评标过程而言,一般可分两步进行,即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厂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初步评审主要有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或资格预审等几种,而详细评审常用的评标方法通常有打分法、综合评估法、最低评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