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站可以带白酒上车,但只允许携带2公斤,并且包装要完好。
根据《汽车客运站危险品查堵工作规范》对乘客限量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品及数量:
1、白酒:限带数量2公斤(包装完好)
2、发胶、衣领净:限带数量1瓶(600ml)
3、摩丝、光亮剂:限带数量1瓶(600ml)
4、香水:限带数量1000ml
5、杀虫剂:限带数量1瓶(600ml)
6、空气清新剂:限带数量1瓶(600ml)
7、打火机(充有可燃气体或燃料油):限带数量5支
8、安全火柴:限带数量20盒
扩展资料
汽车客运站禁止携带和托运的易燃易爆物品,包括:以燃烧为主要特征的氢气、一氧化碳、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液化石油气、氧气、水煤气等易燃、助燃、可燃毒性压缩气体;汽油、煤油、柴油(闪点≤60°C的)、苯、酒精、丙酮、乙醚、油漆。
稀料(香蕉水、硝基漆稀释剂)、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易燃液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璐等易燃固体;黄磷(白磷)、消化纤维片、油纸及其制品等易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等遇湿易燃物品;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硝酸、双氧水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汽车客运站禁止携带和托运的危险物品,包括:用于危害公路客运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公路客运安全的锐器、钝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