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每个月押1000元工资,期满一年后再返还,这种规定合法吗?

还签定了劳动合同,合同上有一条是这样说的:合同上也说明了满一年后再返还,如果在协议期间离开公司的,必须提前两个月告知公司,并且这押的工资公司不给发放。

现在我还没满一年想辞职,可是公司里不给发那押着的工资,请问我可以有什么方法解决呢?
我现在手上只有当时签的那份合同算是重要的证据吗?每个月发工资都没有工资条,还有就是如果我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这样确定保证有用吗,一般的情况下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这样时间是多久呢,会全部返还吗?我们公司是私营企业,我怕到时候我也不一定能拧得过公司。有点担心。

公司的这种规定和明显是违法的,你如果要辞职的话,只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然后满一个月走人即可,如果到时单位扣押你的工资,包括以前扣押的那部分,你就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即可,助于保存好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据。祝你好运!
补充:劳动合同当然是很重要的证据,同时针对这个案件的话,你需要有证据证明单位扣押了你的工资,这样才比较有把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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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15
您好,公司扣押你工资没有法律依据,协商不成,可以依法维权,到劳动仲裁解决
第2个回答  2011-02-15
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不得向员工收取押金,你工作的这家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第3个回答  2011-02-15
公司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