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打卡名字和本人的身份证名字不一样,是否就没有任何办法做上班打卡考勤的证据了?

我公司辞退的员工居然还把不是自己名字的打卡复印,作为证据提供给劳动仲裁,证明自己的上班记录和加班记录,是不是不用理会她,没有任何作用这样的证据,还有她还自己刻了个财务章,这个财务章本来就是公司没有注册过的名字,是公司的子公司名字,时候也不能作为有利证据呢?甚至我可以反告她自己乱刻财务章.
你误会了,我其实是用人单位这边的人,我们公司的员工辞退她后她提供了一个不是她自己的名字的打卡记录,而且我们公司员工守则上都写的很清楚,公司人上班自由控制只要把工作做好就可以了如果自己擅自安排节假日加班还要扣钱呢,所以她用的就是违证呀.我是不是可以不用理她呢,还有我们公司经营不好,亏钱了,现在人都解雇的解雇,离职的离职一个都不剩了呀,谁会给他做证呢,就是做证也要有证明他是我们公司员工的合同呀,合同别人都没有签呀.

你是那个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的呀。呵呵。

没关系,有考勤表、有工资单,足以证明你们的劳动关系

至于你工资单上的名字与身份证不符,也不要紧,你可以找派出所开具你曾用名的证明,即证明工资单上的名字是你的曾用名。若没办法开具,也可以直接提请仲裁,向仲裁委说明情况,再找几个同事为你作证。

名字不符问题不大,因为提供劳务的是你本人,单位赖不掉的。

别忘了采纳一下最佳答案。

顺祝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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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11
问的好乱,打卡名称跟本人身份证不一样也不是一定不可以作为证据,(比如,一个人在你们公司应聘的时候是一个名字,后来他改名字了,这样名字就不一样了。)他只要向仲裁机构提供的材料能证明打卡的名字跟他本人一致就有效。私自刻章是可以起诉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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