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不可以做律师。那么我想问:检察院里的其他工作人员(比如事业编制的专职司机)可以兼职做律师吗?注意:专职司机不是公务员。事业编制也不是公务员。又如,有些检察机关就有打字员、档案员是事业编制,他们可以兼职律师吗?再扩展一下,部分检察机关内的打字员是临时工,在没有辞退前,临时工可以兼职律师吗?我在想这个问题,但是没有找到相关的规定,大家可以指点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