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一个公司做了几天就签了一年的合同,签完合同之后两三天就被炒鱿鱼,理由是说我不适合做这份工作,有

还有他之前说试用期是三个月,而且之前签合同也没有留一份给我,我是刚出来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很多都不懂,望高人指点

炒鱿鱼到是可以的
合同订立时一年,那么最多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不然就是违反了劳动法
但是你这个只做了几天,因为是在试用期内,那么是可以利用不适合工作为理由解除合同的。只是你可以要求具体说明,有哪方面 做的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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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16

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是什么?是否因为下列原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劳动者个人原因(例如:违纪、造成重大损失、刑事犯罪等)。

    如果是,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你只能乖乖的走。

    如果不是,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向公司要,不给你就说你去劳动仲裁告公司。

第2个回答  2011-04-25
试用期之内,用人单位是可以炒人的,但是要把你上班那几天工资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