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把房子过户给我?

我是买了别人的房子的,有房产证和房子折子的,我在这里住了快10年了,现在我想把这房子买出去,但是原来的户主没过户给我,但是买的时候也没注意,现在我想他过户给我,他要我给2万块钱才给我过户,我现在怎么办?........

找到当时你们交易的凭证,比如合同、收据、收条之类的,或是见证人
因为现在你手上拿的房产证还是原房东的,也就是说只要他去挂失重新补办一个新的房产证,他就有权再把房子卖给别人,到时候你可能是钱房两空了!
如果你现在什么都找不到的话,那就和原房东去协商过户,给他两万说实话虽然很亏,但是如果他把房产证挂失再卖的话,你就亏的更多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祝你早点拿到自己的房产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26
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手房过户基本程序:
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如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
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
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发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
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第2个回答  2011-04-15
你太大意了。有购买房子的凭证吗?比如他写的收条一类的凭证。有的话可以告他,由法院调解进行过户。
没有的话,那你快给他2万把房子过户回来吧。要不你赔的可就更多了。
第3个回答  2011-04-15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当年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及付款收据,它具有法律效率。
第4个回答  2011-04-15
有这样的事,你可以找你当时给钱,凭据,还有就是合同,就OK了,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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