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胡乱篡改罚款金额可以吗

我是一名出租司机今天在一个路边乘客下车 被交警罚款了 刚开始罚了50 我给他说想复议 他直接把50划掉改成200了 这样可以去复议吗 有没有什么明文规定没 压抑了一下午了 还请各位帮帮忙

交警胡乱篡改罚款金额不可以。
所谓的当场处罚其实就是行政处罚中的简易程序而已。
对公民50元以下、单位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都可以当场处罚。可以一人执法,当场决定,当场下达决定书。
见行政处罚法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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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29
50-200元,应该都是在处罚幅度内,交警有自由裁量权。
不管罚50还是200元,都可以就是否符合违章罚款来复议,如果原来就不符合罚款的,怎么都赢,但应该罚款,仅是幅度内数额不同估计得到支持的可能不大。
因为第一次罚50元,他认为是违法中较轻的,一听复议,他认为这位是违章了还不认错的,比较不易改正的,改为200元,个人认为不为过。因为新情况表明也许应罚多一点。
有点郁闷,有时交警也不这么想,就是觉得你“冲撞”“冒犯”了他,就罚重一点。但似乎没办法。
平衡一下吧,祝好!
第2个回答  2011-04-28
支持温高姓杨,还有,如果能和谐就罢手,现在交警方面如果司机和他们较真,处理的结果就是当事交警严厉批评(你也长不了一块肉),然后对你的处罚按正常执行(肯定会做的很严谨)。
如果你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这50元也可以商量。
第3个回答  2011-04-28
你的罚单上现在还是50改200吗?如果是,你可以去提请复议。交警是有一部分自由裁量权,但是很明显是执法不严谨。如果他一开始就写200,或者把原来的单子废了,另外再开的200,你就没有戏了,如果原来的50还在单子上,你可以复议。
第4个回答  2011-04-28
下客乱停,被交警看见是要罚款的,特别红绿灯前后,市内单行干道追问

看好问题 我没说罚款错了 是更改金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