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害。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规定,只要经过安全性评价,就不会给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并且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有必要使用的物质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合法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规定的限量内使用,都可以认为是长期食用也不会对身体有害。
而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应该坚决禁止。同时,食用香精本身也具有自限性,稍微放一点点就会产生很大的香气,如果放多了,味道会很刺鼻,既浪费成本也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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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特殊性
(1)、食用香料以再现食品的香气或风味为根本目的。因为人类对未品尝过的食品的香气及风味有本能的警惕性,而日用香料则可以具有独特的幻想型香气,并为人们接受。
(2)、食用香料必须考虑食品味感上的调和,很苦或很酸涩的香料不能用于食品。而其它香料一般不用考虑味感的影响。
(3)、人类对食用香料的感觉比日用香料敏感的多。这是因为食用香料可以通过鼻腔、口腔等不同途径产生嗅感或味感。
(4)、食用香料与产品色泽等有着更为密切的联系。如在使用水果型香料时,若不具备接近天然水果的颜色,人们会产生其香气是其它物质的错觉,使其效果大为降低。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食品中为啥加香精
简单讲是没有任何害处的。香精只是赋予食品美好的香气,不能多加。因为香精有一个“自域性”——加多了让人闻着不舒服,就象一个女人用了过多的香水,让人觉得味道不愉快一样。
食用香精在食品中的添加量是0.1%-0.6%,就是吃一吨的冰激凌或是饼干,到人身体的香精才1公斤到6公斤,而且香精里面的成分还有载体,一般的香精载体占整个香精的80%以上,载体的成分是酒精,蒸馏水,色拉油等,都是能食用的,所以含有香精的食品是不会对人有什么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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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估一种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的时候,需要考察“大剂量”时对身体哪个器官、以什么方式产生危害。如果几种食品添加剂“可能危害”的器官不同,那么同时食用时产生的危害并不会叠加。只要各自都在安全剂量以内,就不会“相互作用”或者“互相迭加”导致危害出现。
还有许多添加剂“可能危害”的器官可能相同,但是作用的机理不同,理论上说“可能”会迭加起来。欧洲曾经组织专家评估过这种风险。他们分析了欧洲批准的350种有用量限制的食品添加剂,发现绝大多数都可以排除这种“迭加”或者“相互作用”导致危害的可能。
只有少数几种可能影响肝、肾或血液的食品添加剂存在这种“可能”。不过进一步深入分析这几种食品添加剂的用途和公众可能摄入的量,专家们得出的结论是:它们之间共同作用或者发生反应导致危害“只是理论上的担忧,而实际上不足为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食用多种添加剂会不会危害健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食用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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