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前多久把户口迁入有效

如题所述

通常情况下,拆迁前一两年,就将被拆迁人的户口冻结了,主要是害怕担心新入户口,以此来获得更多的补偿。等到拆迁补偿确定之后,户口便解冻,就可以迁户口了。不过每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并且进度存在差异,具体时间以当地政策及拆迁进度为准。
一旦拆迁范围确定之后,当地公安机关便暂停办理向拆迁范围内迁入居民户口的业务,但是实践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允许户口迁入,例如:
1、在拆迁范围内有常住户口的家庭的新生儿;
2、与常住户口人员结婚的人员;
3、复员、专业、退伍军人或者回国、退职、退休、退学等人员回本市原户口,且本市有直系亲属户口在,这类情况允许迁入;
4、按照有关政策,经过市、区(县)公安批准进入此入户口的情况等等。
一、房屋拆迁合同内容有哪些
拆迁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二、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如何处理
1、行政裁决
国务院令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行政或司法强制
(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_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_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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