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计算标准
计费基础:建筑工程以建筑面积为基础计算;单独装饰、安装工程按人工费为基础计算。构筑物、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道路、桥梁、隧道等工程及其它市政工程均以税前工程造价为基础计算;幕墙工程以幕墙展开面积为基础计算;土石方工程(不含建、构筑物及市政工程基础土石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借土回填土石方工程,按借土回填量乘土石方标准的50%计算。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按下列规定标准计算:
(1)工厂预制梁(PC梁、箱梁、U型梁等)及铺轨工程按道、桥梁工程标准的50%计算。
(2)轨道桥梁工程按道路、桥梁工程标准计算。
(3)地下区间、地下车站工程按隧道工程标准计算。
(4)高架区间、商架车站工程按道路、桥梁工程标准的110%计算。
(5)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机电设备等安装工程按安装工程标准计算。
(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筑、装饰、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土石方、其他市政等工程按相应工程标准计算。
同一施工单位承建建筑、安装、单独装饰及土石方工程时,应分别计算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同一施工单位承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项目时,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按建筑工程标准执行。
同一施工单位承建道路、桥梁、隧道工程时,其附属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应按道路、桥梁、隧道工程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