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关于提高教师教龄津贴的答复?

如题所述

县教育局关于办理 2021 年正常调整 教龄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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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08 10:01
各县直学校、乡镇(街道)中心校:
根据《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劳人薪〔1985〕40号)规定,结合教育部门工作实际,现将 2021 年正常调整教龄津贴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及时办理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一、教龄津贴调整标准及要求
1.标准:教龄满 5 年不满 10 年的每月 3 元;满 10 年不满15 年的每月 5 元;满 15 年不满 20 年的每月 7 元;满 20 年及以上的每月 10 元。
2.执行时间: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3.2021 年首次享受教龄津贴对象:2016 年参加工作及 201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部分教师。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不享受教龄津贴。
4.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一是清理 2021 年 1 月起首次享受教龄津贴人员,填写《教师教龄津贴审批表》(附件 1)和《2021年教龄津贴审批花名册——首次享受教龄津贴花名册》;二是对已享受教龄津贴的教师,达到正常增加教龄津贴5 元、7 元、10 元标准年限的,填写《2021 年教龄津贴审批花名册——正常增加教龄津贴花名册》(附件 2.2)。
5.教龄以实际从事教育教学时间计算。参加工作后脱产进修期间或在教育部门外的行政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均不能计算教龄,并在备注栏注明不计算教龄的原因。教师教龄津贴审批表简历,应从参加工作前最后一次在普通大中专等全日制学校读书开始据实填写,简历中的月份不能体现出间断。
6.教龄津贴可不录入“贵州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中的津贴补贴栏目。
7.上册时间。本次调整后的教龄津贴在 2021 年 10 月上工资册,并补发 2021 年 1 月至 9 月的月增资额。
二、上交资料及时间
1.上交资料:附件 1、2 纸质资料及其电子文档。
2.上交时间:2021 年 9 月 26 日前,如逾期未交,则视为没有办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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