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4-11
“战国”一词最早出自《史记·匈奴列传》:“冠带战国七, 战国地图
而三国边于匈奴。”战国尽管是主要描写七个国家的征战,而战国时期的国家远远不止七个,战国初期,群雄并起,共有二十多国,依然以周天子为共主。司马迁的《史记》和汉代刘向的《战国策》是记载战国历史的重要文献。(刘向叙录曰:“万乘之国七,千乘之国五,敌侔争权,盖为战国。”) 公元前403年,东周共主之周威烈王册命了韩、赵、魏三家列位诸侯,由此战国七雄局面正式形成。从春秋时代初期的一百四十多家诸侯,经过三百六十多年的兼并,到战国初期就只剩下了二十余家。其中又以西嬴姓秦国,东田姓齐国,中原三晋(赵国、魏国、韩国),南芈姓楚国,北姬姓燕国此七国最强。史称“战国七雄”。各家的兼并战争使得诸侯变少了,胜出者疆域变大了,人口变多了,财富也集中了。原本分散在各家诸侯手中的土地人口财富,现在都集中在了少数几个诸侯手里。天下从成百上千个小国家整合为十多个大实体国家,原本的战略缓冲空间不复存在,各个大国不得不面对直接残酷竞争的格局。资源的集中使得各国间的战争规模,战争烈度也急剧上升。在彼此间不断的激烈攻伐中,如何谋求在竞争中生存下来,并且富国强兵成了各国决策层的首要考量目标。在此时代出现的普遍的需求之下,一系列的变法改革应时展开,战国时代的大幕也随之拉开。
编辑本段时代简介
战国时期 春秋之后,也就是周朝的后半期,进入了七国争雄的时代,在后来西汉末年刘向编著的《战国策》中记载这一时期,所以人们称之为战国。《史记·六国年表》记载,战国始于公元前475年(周元王元年)或者从韩赵魏三家分晋开始算起 (公元前403),至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帝二十六年),秦并六国。战国时期,齐、楚、燕、韩、赵、魏、秦这七个诸侯强国,即战国七雄,连年征战,在军事、政治、外交各方面的斗争十分激烈。由于秦国的商鞅变法发挥了富国强兵的重要作用,秦国终于后来居上,逐一灭掉了其他六国,完成了“秦王扫六合”的统一大业,形成“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的统一国家。七雄当中,为了富国强兵而竞相实行变法,魏国的李悝、楚国的吴起、秦国的商鞅等实行的变法都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社会的进步。以苏秦、张仪为代表的纵横家人物在外交斗争中十分活跃。战国时期,商业和交通的发展互相促进,出现了一些著名城市。都江堰、郑国渠、鸿沟等著名的水利工程不仅促进了当时的农业,而且造福后世。在文化和思想学术的发展上,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辩家鹊起,创造了辉煌的先秦文化,对后世有极大的影响。 随着水利的兴修,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春秋中后期,各诸侯国的经济得到发展,政治形势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诸侯国内部卿大夫的势力逐渐发展起来,著名的如鲁国的三桓,齐国的田氏,晋国的六卿。他们利用自己的经济实力,控制和瓜分公室,并互相争斗,以扩充领地。晋国的六卿争斗到最后,剩下韩、魏、赵三家。周威烈王二十三年 (公元前403),周王正式承认三家为诸侯。周安王十一年(公元前391),田和废除了齐康公,自立为国君,也得到周王的承认。三晋和田氏的胜利,宣布了强者生存、弱者淘汰的残酷政治法则。于是,以魏国的李悝改革为起点,各国争相进行以富国强兵为目标的变法运动。变法的核心是将劳动者固定到土地上,以增加国家的赋税收入。社会文明程度的加深,使统治者对物质享受的贪欲急遽膨胀。增加剥削量的最直接的办法,是掠夺更多的土地,而掠夺土地的最便捷的途径是战争。所以,这个时期战争频繁。据统计,从周元王元年(公元前475)至秦王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的二百五十五年中,有大小战争二百三十次。战争打起来,双方动辄出动几万至几十万人。西汉末年的刘向,将有关这段历史的各种资料编成一本书,取名《战国策》,从此,这一历史阶段称为战国时期。
编辑本段战国七雄
战国时期最有实力的是齐、楚、燕、韩、赵、魏、秦,人称“战国七雄”。 战国前期形势
春秋一百多国,经过不断兼并,战国初年,约有十几个国。大国有秦,魏,韩,燕,赵,齐,楚,即“战国七雄”。此外还有越国一个较为强大的国家。小国有宋,卫,中山,鲁,滕,邹等。另外还有不少少数民族分布在四周,北与西北有林胡,楼烦,东胡,仪渠,南有巴,蜀,越。 战国前期,“七雄”形成,各国将精力用在内部整理上。各国招贤才能,励精图治,像李悝,吴起,商鞅等人的变法维新就发生在这时期。 战国中期,就是大战的时候。真是:“国无宁日,岁无宁日”,“邦无定交,土无定主”的混战局面。 各个国家为保持自己的生存和扩大国土的势力,君主们都相继称王,独霸一方。一方面加强中央集权,改革图强,加强军备;另一方面,在外交上频频争取别国的“合纵”、“连横”。 战国后期,秦昭王用范雎为相,采用了“远交近攻”之计,破坏了各国的“合纵”,加强了秦国的国力、军事,成了战国时期的第一强国,削弱了各国的力量。
七国的疆土地理
第2个回答 2011-04-26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洛邑到公元前476年(《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为前 477年,《史记·周本纪》为前478年)周敬王卒的中国历史时期,因鲁史《春秋》记录了这一阶段的历史而得名。由于周的东迁,前人也称这时期为东周。
周东迁后,实力大为削弱。全国处于分裂割据的状态。见于《左传》的大小国家约有一百二十多个。其中以姬姓者为最多,有晋(在今山西侯马)、鲁(在今山东曲阜)、曹(在今山东定陶)、卫(先在今河南淇县,后迁至今河南濮阳)、郑(在今河南新郑)、燕(在今北京)、滕(在今山东滕县)、虞(在今山西平陆)、虢(在今河南陕县)、邢(初在今河北邢台,后迁山东聊城)等国;姜姓国有齐(在今山东临淄)、许(原在今河南许昌)、申(在今河南南阳)、纪(在今山东寿光);嬴姓有秦(在今陕西凤翔)、江(在今河南罗山西北)、黄(在今河南潢川)、徐(在今江苏泗洪);芈姓有楚(在今湖北江陵);子姓有宋(在今河南商丘)、戴(在今河南兰考);姒姓有杞(原在今河南杞县,后迁到今山东潍坊);妫姓有陈(在今河南淮阳);曹姓有邾(在今山东邹县)、小邾(在今山东滕县);任姓有薛(在今山东滕县);曼姓有邓(在今湖北襄樊)。另外还有属于风姓、己姓、姞姓、偃姓等小国。各国之中最强大者为晋、楚,其次为齐、秦,再次则为郑、宋、鲁、卫、曹、邾等国。春秋末崛起者为吴、越两国。除以华夏族为主的大大小小国家之外,还有不少的戎、狄、蛮、夷交错其间。在长期的相互混战之中,不少小国被强国所吞并。见于《左传》的一百二十余国,到春秋末只剩下原来的三分之一了。 经济
井田制和农业耕作状况 春秋时各国都普遍实行井田制。据《左传》,楚人"井衍沃",郑"都鄙有章", "田有封洫,庐井有伍"。所谓井田,是指田地被分划成整齐的小块,田间的土埂和沟洫成为田与田之间的一种界限。《国语》说齐桓公时,管仲以为"井田畴均则民不憾"。这是为了消除农民之间的不满情绪。所以强调把田地一定要划分成等量的面积。另方面则出于对农民征收赋役的需要。与此同时,农民也被组织起来。如《国语·齐语》说齐国是"制都三十家为邑,邑有司,十邑为卒,卒有卒帅,十卒为乡,乡有乡帅,三乡为县,县有县帅,十县为属,属有大夫,五属故立五大夫"。把许多分散的农户,纳入这类村社组织之中,再派官吏去管理,可起到巩固统治的作用。后来郡县制下的乡里制就由此演化而来。
井田的最高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贵族,农民仅有使用权而已。井田中有公田和私田之分。小块的私田由每户农民去耕种,收获归己。公田则由大家通力合作,收成归国家或贵族。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种公田的积极性日益衰退,从而影响了国家的收入。于是各国对税收方式也作了相应的改变。齐在桓公时就已实行按地亩征租税,鲁则在宣公十五年(前594)也宣布"初税亩",长期以来的力役租被履亩而税的实物税所取代。 除田税外,农民还要在有战争时向国家交纳军赋。军赋按井征收粮食、草料和牲畜。由于战争频繁,国家不断加赋,如郑作丘赋,鲁季孙"用田赋",都是违反旧制而加重农民负担的一种新措施。
除划分为井田的用地之外,还有不划井的零散土地。如《周礼》说在国都附近有官田、士田、贾田、赏田等。官田、贾田是分给供职于官府的小吏、工商的禄田,士田是授予士家属的份田,《孟子》所说的"士有圭田",即指这类形状不规则的田。这些田的最高所有权也属于国家。当时卿大夫之间土地虽可以转移,但在小贵族和平民中缺乏土地所有权,特别是买卖土地的现象还未曾出现。《礼记》说:"田里不鬻",与当时实际状况相符。 耕作状况 春秋时农业工具仍以木、石制品为主,耕作工具多为木制的耒耜。青铜农具甚少,仅在春秋末,今长江下游一带才有过较多的铜农具。由于工具、技术都和西周相差不远,故耕作时仍须共同合作,耦耕到春秋末年还未绝迹。
由于农业受工具、施肥等条件的限制,土地仍须轮休。《周礼》说:"不易之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即田地休闲的时间不等,长的两年,短的一年,也有不须休闲者,不过数量较少。《左传》中所说的"爰田",和《周礼》中的"一易"、"再易"之田相似,说明休闲田的普遍存在。
手工业和商业 手工业分民间的和官府的两种。民间如纺织不过是家庭的一种副业。官府工业则具有较大规模,《周礼·考工记》提到的工种有攻木、攻金、攻皮和刮磨、抟埴等项,冶铁业大约出现于春秋末,但很快就获得了较大的发展。
商业和手工业相似之处,除民间的相互交易外,就是由官府经营或控制的工商业,《国语》说:"工商食官",正反映出手工业、商业都以官营为主的这一特点。在各国中,可能出于地理位置的原因,郑国的商业较为发达。从文献记载来看,有关郑国商人的情况颇多,其足迹遍于周、晋、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