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的是结婚,我人在中国,老公在日本。日本入管局把我的签证批了,然后我又去沈阳领事馆递交了申请,前天日本驻沈阳领事馆给我来了个电话,回访,结果那个问题我没答上,把我给拒签了。
我现在就是想问问,日本领事馆批准了,日本驻沈阳的又把我拒签了,这手续我在递的话,是重新在日本递,还是再次去沈阳领事馆递?
不知道这次问没问明白,我晕!
- -! 老公在日本给我递的申请,日本领事馆批准了。
然后我在中国的沈阳递(日本驻沈阳的领事馆),把我拒签了,就是这么回事。
一但被拒签,又要重新弄了吧,老公还在重新在日本给我递吗?
还是我继续往沈阳递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