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政策的享受时间?

我公司是09年12月31日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但0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未按规定享受减征10%享受优惠政策,而享受了购安全设备抵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本年度在做1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才发现,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拿证当年享受该政策,不知道在10年度所得税清缴时还有没补救措施.麻烦高手指点一下?非常感谢!

1、应该还可以补救措施!我也是刚刚拿到的证书,获得时间是2010年12月31日,但我2010年所得税已经清算.现在已经申请获得批准2010年减按15%征..多缴的允许留到今年抵扣..
2、你们的获得的时间比我提前一年,我想情况应该是一样的,你最好直接咨询你的专管员或打123661、123662咨询
3、即使不能留到今年来抵,多征的税在三年内是可以申请退还的,相关规定如下: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税务机关查实后,应立即退还。
办税员向税务机关办理要求退还多缴税款的程序为:办税员先向税务机关递交《退税申请审批表》,内容包括原缴税日期、税种、税款、缴款书或完税证号码、申请退税原因等。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属于自收税款的小额退税,由税务机关负责人在制度规定的限额内批准,填制《小额税款退税凭证》,办理退税手续;属于要通过国库经办的退税,要由县级税务局(分局)税收会计部门填发《税收收入退还书》,到指定的国库办理退税手续。税务机关签发的退税凭证从送达纳税人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超过一个月,一般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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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18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有: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方式:预缴时享受,年度备案 备案时间:不迟于汇算清缴申报时
备案资料:
a.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b.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享受方式:汇算清缴时享受,年度备案
备案时间:不迟于汇算清缴申报时
备案资料:
a.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b.研发项目文件。
3、企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享受方式:税会处理一致的,自预缴享受;税会处理不一致的,汇缴享受;无需备案。
4、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和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行业的小微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享受方式:预缴时享受,无需备案
5、一个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方式:预缴时享受,年度备案
备案时间:不迟于汇算清缴申报时
备案资料:
a.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b.所转让技术产权证明。
6、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应在享受优惠起始年度汇算清缴前,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办理备案。在减免税起止时间内,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条件无变化的,不再履行备案手续。
享受方式: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均可享受。
备案时间:在享受优惠起始年度汇算清缴前备案。
备案资料:
a.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b.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第2个回答  2011-04-25
拿相关政策文件到税务部门请求退还或减免应少缴的税款,如果税务部门不与纠正,可告他没有尽到告之义务
第3个回答  2017-10-13
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第4个回答  2011-04-25
没有办法来补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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