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什么工资是从劳务派遣公司出的?这样合法吗?

本来是跟国企正规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什么几个月后工资是从劳务派遣公司转出的?这样合法吗?
可能我说的不是太清楚。我确定是和这家国企签定的劳动合同,但是过了大概一年以后单位开始从劳务派遣公司转出工资,而且我到那时才发现我的医疗保险本上面的工作单位是一家人才公司。我就纳闷了劳动合同签订的用人单位是这家国企而且是直接和总公司签的,过了一段时间发保险本的时候也是在没有说明的情况下保险本上的工作单位也李逵变李鬼了。我中间从来没有跟劳务派遣公司接触过(不过当时档案给挂靠到人才市场上这我知道,当时只是怕丢工作没有提出异议。就算知道这是合法的吗?)!这下我说明白了吧。我是真想不通这算合法?

不合法,正常的是劳动关系在哪里就由哪里发工资,你既然劳动合同是和用人单位签定的,那么劳动关系也就在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一点关系没有,追问

谢谢,再劳驾一下!我劳动合同上的签订单位是我所说的这一家国企,但是医疗保险本上的工作单位却是另外一家。本人是准备辞职,望高人指点!

追答

不要辞职,那样你没有补偿金,以用人单位私自变更劳动合同为由,提起仲裁,索要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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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24
是违法的,你可以在你辞职后要求承担有关的赔偿!
第2个回答  2011-04-24
您遇见的情况比较普遍,例如中国移动 供电等许许多多一线工人都和你一样,属于劳务派遣工,不是公司的正式职工。而且同工不同酬,你的工资很低,而正式工工资很高。
目前按《劳动合同法》之规定 是合法的,但是不合情理!!!追问

谢谢您!基本和您说的一样。就是说我和这家国企签订劳动合同后,他们有权利把我转到劳务派遣公司而且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

第3个回答  2011-04-24
合法。追问

劳动合同在我手上,用人单位是这个国企,但我的医疗保险本上的工作单位是另一个。实在是不能理解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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