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异地可以使用吗?

如题所述

可以异地使用
对于那些常在外地出差或者是退休后被安置在外地的人们来说,可以去医保中心登记备案,这样即便在异地看病,消费后的医疗费用是可以到医保所在地办理报销手续。
当然如果长期在外地居住或者是在外地工作,就要一定去社保中心登记,这样常驻地和医保所在地都可以同时接受医疗保障,只不过如果去大城市看病的话,可能报销的额度就没有小城市要高。目前为止,我国对于社保体系还没有实现建立全国统筹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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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29

医保卡可以在异地使用,新医保政策规定,医保可以全国通用,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的材料: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

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

身份证复印件1份。外地就诊报销程序: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扩展资料: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它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医保卡一般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或社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1、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2、医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95566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中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 也可以上网在社保查询系统登录查询。或者使用手机登陆手机社保查询网[3]查询医保卡余额。

3、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4、医保卡密码:参保职工若修改密码,可拨打电话95566进行修改,也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进行修改.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

5、医保卡的保管:参保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医保卡,若不慎丢失,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7天后可领取新卡。

6、注意事项:当医保卡交易次数达到60次时,参保职工必须到中行储蓄所打印交易记录,否则,会停止该卡的使用.交易记录打印完后,该卡即可继续使用。

在药店100%自己承担,住院才能享受到报销比例(还得在医保范围内的)。住院在医保范围内的,根据实际花销的额度,如:花一万报销在55%-65%之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医疗保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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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7-27

医保卡不能异地使用。

按现行政策,医疗保险不可以转。但刚公布的社会保险法(草案)有新规定,医疗保险也可以随个人转移,需等新政策实施后才可以操作。

医疗保险一般都只能在参保当地使用,不得跨地区使用(除了外地急诊等特殊情况)。不在参保当地工作的话,医疗保险应该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否则,一般情况在外地就医的费用不能报销。

扩展资料:

使用流程

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

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住院报销的时候,有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

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如果持医保卡的患者患病后要去医院看病,那么持医保卡去医保定点单位看病的流程如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大致程序是: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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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7-26

医保卡可以异地使用。

1、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这次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上线,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已由政策制定和系统开发阶段正式转入落实政策、系统的部省对接和经办试运行的新阶段。由此可见,医保卡可以在异地使用。

3、我国基本实现全国社保一卡通,社部公开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提到要重点加强异地业务系统建设。

意见还提出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

扩展资料:

办理异地医保流程

1、异地就医人员须凭 “ 社会保障卡 ” 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 

2、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选择居住地 1至 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期限为一年一 定。 

因公到异地出差或回乡(异地)探亲(短期异地定居)、旅游等特殊情况需 异地就医的,应在急诊后三日内到参保统筹地区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审批手续, 特殊情况可暂行电话告知。 

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3 、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 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 刷卡结算 (包括门诊和住院统筹) 。 

由于网络不通或欠费封锁等各种原因造成不 能实时联网结算的, 由异地就医人员全额垫付费用后, 携带相关报销凭证到参保 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4 、异地就医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本着按实结算的原则,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结算, 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和异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 办机构定期结算互为垫付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医疗保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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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7-26

医保卡在办理完成异地就医登记之后,可以在登记的制定地点使用医保卡异地就医。未登记是不能直接在异地使用的。

以河南为例,根据《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第七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跨省辖市转诊的人员。

扩展资料:

《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第十二条  异地转诊人员登记备案手续在一个住院周期内有效,且一个住院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仍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应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登记备案延期手续。

第十四条  异地就医备案人员信息变更。

(一)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若异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备案信息。

(二)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人员的待遇享受状况变更,如暂停、恢复、终止等,或其备案身份终止的,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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