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寄一箱样品到葡萄牙,10kg左右申报了25.5USD;
3.23客人签收货物;
4.6要实际价值发票并说我们申报的太低了,实际货物价值172.5USD,运费180USD(此运费客人提前付给我们了)。我以为客人财务用就提供了352.5usd的发票。
4.11快递公司通知我们,葡萄牙海关要罚我们3000多RMB的罚金,客人把352.5usd的发票提供给他们海关了!快递公司说先帮我们垫付,再向我们收取。
请问:葡萄牙海关有权利收取发货人罚金吗?我们平时也经常进口,如遇中国海关查验说申报过低,重新出份发票或估价说明就行,从来没产生过罚金,而且罚到发货人头上。
而且货物签收都要1个月了,现在才通知出了这么多事情。当时没人交钱怎么货物就放行了?
此事不知道如何解决,各位帮帮忙,非常非常感谢!!
货放行前客人和快递公司都没告诉我们会有这些问题。货早就签收了,还来得及让客人去操作吗?
追答可以,这个是后追收的。看你和客人的关系,还有客人和葡萄牙海关的关系了,关系好啥都好办。
追问刚看到客人邮件说:因为我们报了25.5usd,所以他们没交关税(30usd以下不用交),但是因为他们实际付给我们352.5usd,所以海关罚款了。这些罚金有可能是客人应该补交的关税吗?
追答不是,这是罚款。这事还真不好办了,让客人看看可否操作吧,毕竟金额不是太大,但这性质就。。恕无能为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