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

如题所述

一、《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保持诚实并恪守承诺。
二、诚信原则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罗马法时期,主要在诚信契约和诚信诉讼中得以应用,随后逐渐扩展到民事活动领域。
三、诚信原则被视为民法典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被称为民法的“帝王条款”,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劳动法领域,诚信原则具有重要的指导补充作用。
四、诚实守信是市场活动的基本准则,对于保障交易秩序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它不仅是法律原则,也是一项关键的道德规范。
五、诚信原则不仅为民事主体开展民事活动提供指导,作为民事活动的行为规则,同时也对司法机关在裁判民事纠纷时具有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