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4-14
一、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二、综上所述,楼主应该在治疗终结(出院了,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再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向楼主推荐鉴定机构,由楼主自行选择。
“评残”一事,保险公司、肇事方都不需参与,楼主自己行动即可。
三、小知识:【仅供楼主参考】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15
关于交通事故致残鉴定的问题,在伤后经过一定时间的治疗和康复,伤情确实稳定后就可以做鉴定了,由你本人或代理律师拿着伤残鉴定书到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即可。如果保险公司认为鉴定公平,就可以拿到保险金了。如果保险公司对鉴定有疑问时,可以约你到另一家鉴定中心重新鉴定,但重新鉴定费你可以不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4-14
单方申请可能会有异议,最好是能通知保险公司,或有司法资质的鉴定所.治疗完后出院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