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省秸秆还田补贴政策年黑龙江省秸秆还田补贴政策宣传_百度...

如题所述

1. 2022年黑龙江省发布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增强了政策支持力度,旨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参与的长效机制。
2. 该方案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对部分扶持政策进行了调整,明确了五大补贴政策:秸秆还田作业补贴、秸秆离田利用补贴、秸秆全量利用试点补贴、农村秸秆替代散煤补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补贴。
3. 秸秆还田作业补贴方面,玉米秸秆翻埋还田、昌橡松耙碎混还田作业每亩补贴40元;玉米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每亩补贴25元;玉米保护性耕作免耕补贴将按照国家及我省的政策执行;水稻秸陆禅秆翻埋还田、旋耕还田、原位搅浆作业每亩补贴25元。
4. 秸秆离田利用补贴方面,对纳入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台账的经营主体和企业,根据其利用省内玉米、水稻秸秆量,每吨补贴20元,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400万元。对于产业链条长、投资规模大的秸秆高值化利用项目,每吨补贴30元,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600万元。
5. 针对玉米、水稻秸秆离田后残余物、根茬的处理,每亩补贴10元,以保证地块的正常耕种。
6. 秸秆全量利用试点补贴方面,鼓励以村为单位开展秸秆全量利用试点,实现40%—70%的秸秆离田和30%—60%的秸秆还田,部分还田作业可按不超过全量还田标准的80%给予补贴,离田部分的秸秆可享受离田利用补贴。
7. 农村秸秆替代散煤补贴包括户用生物质炉具购置补贴和生物质锅炉补贴。户用生物质炉具购置补贴每户最高补贴资金1470元。生物质锅炉补贴每蒸吨给予5万元定额补贴,单个项目锅炉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0万元。
8. 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补贴方面,我省将建设20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每个重点县补贴资金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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