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找我们去喝酒,喝完出来在路上他们打了一个人,我没打。当地派出所以寻衅滋事传呼我。请问这合法吗

被打的那个人也没受什么伤,就是头上让砖头敲了一下流了点血。请问这构成寻衅滋事吗?

完全有理由传唤你。
你不单单是在案发现场这么简单,——严重点讲,如果以刑事案件处理,经过法院审理,人家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你已经构成了共同犯罪。你没动手,可是你没有阻止,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你的不作为已经构成了共同犯罪(量刑另当别论)。例:某出租车载一女子,路遇犯罪分子拦车,对该女子施暴,的哥无动于衷,最终的哥也被进行了审判。——当然,如果以民事案件处理,这也就是不大不小的一个事,但是你也有一定的责任。虽然责任不大,但不能说就跟你一点关系没有。
~~最终如何处理,看受害者的态度了~~。
至于传唤你,这都是小事情。追问

朋友拿砖头要砸他的时候我有阻止。也没达到轻伤。请问我最多会负什么责任。对方要求的赔偿太高了,我没那个经济条件赔偿他。

追答

一、你的阻止是否有效,是否只是随口劝劝,你有没有采取报警之类的有效方式呢。这对您的案件责任认定很关键。
二、最坏的结果是你作为刑事案件故意伤害罪的共同犯罪定,但是按照你的行为会从轻或免除处罚(这个记不清了)。如果你没有动手,受害人受伤没多严重,你基本上没什么事。
三、组织打人的人负主要责任,你作为旁边看的负次要责任,基本上赔偿很少,不用紧张。
四、私下与受害者协商下,伤势不重的话还是不要走诉讼程序。如果受害人狮子大开口,漫天要赔偿,还是走法律途径吧,反正你没什么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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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忘了好多,你不放心还是最好咨询下专业律师。
祝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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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14
合法,你是案发现场的。所以有理由传唤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