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现在对农民土地政策是什么?

如题所述

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有:

1.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
2.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3.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相关就业政策支持范围。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
4.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按照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5.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建立县乡财政基本财力保障制度。
6.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支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用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和改造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扩大“农家店”覆盖范围,重点提高配送率和统一结算率,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7.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办法。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尽快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重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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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31

国家现在对农民的土地政策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如下:

1.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2. 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3.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扩展资料

国家农民土地政策的三个建议

1.国家必须根据实际的发展情况进行相应的转变发展模式与结构性改革,不断地加强我国的产业发展用地情况并进行优化调整,全面地推进新产业转型,对城市地区、农村地区以及城乡结合地区的衔接程度进行优化。

2.在谋发展的经济模式上要及时有效地进行过渡性的调整与安排,全面地将地方政府的土地资源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从而做好相应的债务风险评估工作,更进一步地推动我国的土地经营模式实现一定的改革与发展。

3.国家积极地将土地改革工作进一步地深化,有效地建立城乡用地中的市场体系,不断地在土地征地制度的改革进行试点的工作,及时地将经营性建设进行相应的入市试点工作,全面地实现我国的土地深化改革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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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0-12

2015年主要对农村承包地的流转出台了新政策。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出台了最新的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三权分立,放活土地经营权”

2015年1号文件仍然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但是,随着社会发展需求,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开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这就要求要抓实农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承包地的改革核心即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稳定承包权(即土地的产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放活经营权,赋予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担保等原本不具备的属性。毫无疑问,承包土地制度的改变为农业集约化经营和资本的快速进入打下了制度基础。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入市”

2015年1号文件中提出: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有关部门要尽快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并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扩展资料:

20世纪60年代以后,由于工业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环境污染和建设事业占用农田在许多国家中成为尖锐的社会问题,于是又制定了有关防治污染、保护农田的政策。土地政策除了有关土地所有、占有、使用制度方面的内容以外,还有土地经营、垦殖、开发、管理、课税等方面的政策。

土地经营方面,有些国家是鼓励土地集中,扩大经营规模的政策;有些国家是维持土地分散,即采取小规模经营的政策。

对土地买卖、转让、租赁、典押,有些国家是实行禁止、限制等政策,有些国家则实行自由主义政策。在垦殖、开发方面,许多国家为了扩大种植、养殖,实行财政信贷支持和税收减免的政策。在土地管理方面,有水土保持政策、土地改良政策、土地合理利用政策等。

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一个十分关键的转折时期,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也已经进入了相应的转换期。从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形式上来看,近些年来国外很多的国家不断的追求“追赶型”的经济体系,它们的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基本上都经历了经济增长速度从以前的高速增强向中高速增长转变阶段

通常情况下,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一旦结束了高速增长的时期,接下来的增长率会产生明显的下降,并且会转向一个速度增长幅度相对来说比较低的一个情形。

我国在 2010 年这个时期时,出现了农民工工资持续增长的现象,人力资本的增长速度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放缓,人口老龄化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以及相应的经济投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总体来说我国的经济增长得到相应的放缓是当今阶段发展的必然结果。

在经济发展的这种形势之下,已经不能继续维持我国经济发展的高速增长情况,经济增长速度降为中高速增长是必要的形式。我国经济经历一段的经济发展的转换期之后,已经进入了经济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土地政策百度百科-三权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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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5-21

第4个回答  2015-05-21
2015中央一号文件农村土地赔偿政策最新版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五)、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六)、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七)、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30000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3、高压线路加高(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10000元,铁塔平均每基1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4、高压线路加高(220KV以上):砼双杆平均每基2万元,铁塔平均每基2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八)、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电话线路

  木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000-2000元;

  砼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500-3000元。

  2、架空光(电)缆

  木杆平均每根500元;

  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

  光(电)缆每米50-150元。

  3、地下电缆

  电缆、光缆每米100-200元。

(九)、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1、农村小型水库

  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19000元;

  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16000元;

  水库荒滩每亩补偿300元。

  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

  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15000-20000元;

  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80元。

(十)、厂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

  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厂房等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

(十一)、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乡村道路(沥青路面)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情况,每公里补偿20-35万元。

  乡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9万元。

  乡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补偿4万元

(十二)、乡村道路和田间作业道补偿标准

  考虑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田间作业道,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实施。

  村道路连接线(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12万元(含征地费用、简易构造物)。

  乡村道路连接线、田间作业道每公里补偿8万元

(十三)、征地及动迁不可预见费

  按签订的征地和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总费用的5%计算。不可预见费由建设单位负责使用,主要用于因工程设计变更引发的扩大征地和地上附着物动迁的补偿;

  工程设计时没有发现,征地动迁协议中没有列入的不可预见的地下构造物动迁补偿;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灾害等不可预见项目的补偿。涉及征地的不可预见项目,由省交通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共同核定。

(十四)、各市动迁办公室管理费

  按省市签订的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的总费用的3%计提。

  各市动迁办公室为临时性机构,主要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拆迁地上、地下附着物和地方协调工作。市动迁办公室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包干使用,不得超支。

(十五)高速公路占地赔偿——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一苗圃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苗圃地补偿费=该苗圃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苗圃地面积(公顷)补偿倍数

  注:补偿系数=临时占地(指占用期二年以下,下同)为每年2.5--5倍;永久占用(指占用期三年以上,下同)为10--25倍。

  二国有其它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其他林地补偿费=所在乡(镇)农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林种补偿系数

  三集体其它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体其他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补偿倍数(6至10)

  四集体其它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体其他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补偿倍数(占用期一年为1.5- 3倍,

  占用期二年为5倍)

(十六) 对拆迁特困户和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房屋,由拆迁人按以下规定给予照顾:

  1、对拆迁持有有效《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其拆迁货币补偿款低于5.5万元的,按5.5万元给予货币补偿。

  2、对拆迁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中的残疾人,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标明残疾标准

  程度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语言、肢体残疾的和标明视力、智力、精神残疾的,在第一条的基础上,再给予补助1万元照顾。

(十七)对于特殊情况参照有关规定,依照现行当地物价市场,由省市主管部门举行听证会,与业主协商处理。

(十八)经济建设是民生工程,要征得人民理解与支持,掀起全民建设家园的氛围,不得强制进行,若有对群众有威胁,恐吓甚者暴力行为,直接追究负责官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