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诉讼时效

请问工伤诉讼时效1年,是指从工伤事故发生起算,还是工伤的伤残鉴定开始起算?
请标明法条出处,谢谢!

工伤事故发生后开始计算。

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141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其他还有如《担保法》中规定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等。

二、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三、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职工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有可能进一步主张权利,因而该一年为诉讼时效期间。

1、工伤后索赔有两种途径:工伤认定要求工伤赔偿和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一旦认定工伤,即可根据国家法规获得较高的赔偿。所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1年内,要求工伤认定是索要赔偿最快也最有力的方式。

2、诉讼时效存在中止、中断的问题。中止事由包括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中断事由包括提起诉讼、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3、工伤事故发生1年后,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和人身损害赔偿都已过时效。但如果受害者能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通过提出要求等方式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则诉讼时效还可重新计算。

在上述多年前工伤事故索赔案件中,胜诉的不到40%的原告都是多次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要求赔偿而引起了诉讼时效的中断。可见,工伤受害者应及时通过申请工伤认定、提起诉讼、提出要求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扩展资料

工伤诉讼需要的材料

1、申请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

2、向劳动仲裁庭提出仲裁申请,提交身份证、公司基本信息、住院和门诊的病历、医疗费(如果医疗费对方支付,那就不需要提交票据)、医疗诊断证明书、交通费票据、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费、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3、如果劳动仲裁庭不予受理,那么你才可以去法院起诉,起诉的时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改为民事起诉书,除上述东西之外还需加一份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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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30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你好,不是诉讼时效的问题,职工自行申报工伤的时间从工伤事故发生日起算一年。工伤争议的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劳动能力鉴定后发生争议之日起算追问

请问,工伤的伤情不稳定而无法进行伤残鉴定,等稳定后又过了1年的诉讼时效怎么办?

追答

你好,建议在此期间,与单位协商工伤待遇等问题,同时要求出具书面意见或者录音等保存相关证据,到时发生仲裁时效中断,就不会受时效问题的困扰了。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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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4-19
【工伤 时效】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28号第一条规定:目前劳动行政部门对受理劳动者工伤申诉没有时效规定。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认定及可否享受工伤待遇发生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应不加区别地将职工负伤之日确定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而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受理和处理。
第4个回答  2013-04-10
如果因劳动能力鉴定后的工伤待遇问题发生的争议,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