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条规定:总
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四条规定: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五条规定: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驻村第一书记或者选派干部是否参选要看个人党组织关系是否已经转入所在村。
如果已经转入,就属于该村党支部的党员,享有选举权,可以参与该村支部选举。
如果没有转入,只是驻村工作,不属于该村党支部管理的党员,则不能参与该村支部选举。
如果有地方其他规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考,一般不会与以上规定冲突,如果有规定上的冲突,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还是要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