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丧葬费必须子女都到场吗

如题所述

领取丧葬费不需要子女都到场。丧葬费是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在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了领取相关的丧葬费用的时候的程序应当是,由相关的人员来带上户口本死者的身份证件来进行领取就可以,还有一些其他需要携带的材料。丧葬费是因侵权行为导致当事人死亡,赔偿义务人应当对死者近亲属赔偿的丧事、下葬费用。具体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六倍予以确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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