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恢复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如题所述

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强制执行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被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申请人被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查询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查询证明。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2、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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