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免检车辆,已到期,但还没去领检验标志,能否上路行使?会不会罚款?

如题所述

机动车年检合格证到期上路行驶,是会被处罚的。

机动车应按时参加年检,逾期未检验不允许上路行驶,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拒赔,被交警现查路查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扣3分罚款200元。

按照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推出的车检改革措施,自2014年9月1日起,使用年限在6年以内的私家车(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微型客车)免予上线检验。并不是说就是6年内免审的。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车主只需提供车辆行驶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完税证明,并将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违法处理完毕后,可以直接到车辆管理所领取检验标志。

车辆年检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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