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三无食品面包要罚款吗?

工商所的人过来拿了9个面包,说上面没有贴生产日期,要罚2000元,我说没钱,一定要罚款吗?以前也来过,说没有生产日期的不要给他们卖,也没拿东西没罚款.还有别人那里查到了都是只拿走面包不罚款的,现在应该怎么办?能砍价吗?

  会罚款的,根据情况不同会有不同的处罚方式。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二条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四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五条 销售者销售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五十六条 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七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 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的,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资格。
  第五十八条 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五十九条 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所列的产品或者以假充真的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应当予以没收。
  第六十一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服务业的经营者将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的,责令停止使用;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使用的产品属于本法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的,按照违法使用的产品(包括已使用和尚未使用的产品)的货值金额,依照本法对销售者的处罚规定处罚。
  第六十三条 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被隐匿、转移、变卖、损毁物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包庇、放纵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 (二)向从事违反本法规定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当事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的; (三)阻挠、干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十六条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超过规定的数量索取样品或者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的,由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七条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国家机关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或者以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消除影响,有违法收入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消除影响,有违法收入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收入一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质量检验资格。
  第六十八条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九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条 本法规定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至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十一条 对依照本法规定没收的产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销毁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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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07
其实他们想罚或者不罚,罚多罚少,都是他们决定的,因为他们拥有权力啊,态度好点,和他们搞好关系,至少不用罚这么多了。追问

没有给他们送钱会怎么样呢?

追答

那就态度好点。最好能送点东西之类的。

第2个回答  2011-04-07
不仅要罚款,还可以拘留,重者刑事提审啊!!!!!!
食品安全很重要啊,你还是按照规定来吧!!!!!!!!!!!!

虎哥排插,“一体安全芯专家”追问

那么他们以前来为什么不罚款也不扣东西呢?现在别人卖那里卖相同的食品只扣东西都不罚款的

追答

以前,不代表现在啊!兄弟,做事情还是要遵守规定的!!!!!!对自己,对别人都好!!!!
呵呵 ,祝你生意兴隆,不要因为这点小事,耽误了你挣钱,未来还有很好的路子要走的!!!

采纳 啊 !!!!!!呵呵

追问

批发老板说别人那里查到都不罚款,工商说现在都要罚款的,如果没有送钱过去会怎么样呢?

第3个回答  2011-04-09
恩,看来工商的对你很人道啊,也许你恰好遇见好人来寻岗啊,呵呵,既然拿了你的面包没有罚钱,你还是走吧,换个地方,这样做是提醒你呢,哈哈,如果你去诉苦少罚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反而会羊入虎口,因为到时候你面对的就是一群狼不是来检查你的那一只狼了。或者你这样吧,你单独找个人就可以了。呵呵。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1、首先,销售三无食品面包是违法行为!

2、被工商部门查到,按规定是“行政处罚”,一般是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

3、当地工商所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象的态度等来处罚对象的,应该有一定的回旋余地。

4、工商所对你的处罚是合法的!你现在只能去工商所诉苦看能不能少罚一点,或是通过关系把罚款免了,否则只能交2000元罚款了。追问

不交会怎么样呢?

追答

现在主要是:工商所有没有出具“处罚通知书”!
如果没有,就口头上说的,可以不理他们,等他们来找你时再“协商”或少罚一点过关。
如果已经开了“处罚通知书”,那么就必须去交2000元了,否则吊销营业执照!

追问

只有一张强制措施通知书

追答

1、“强制措施通知书”工商所可依法采取:责令暂停销售、责令暂时停止有关经营活动等行政强制措施。但不包括罚款!罚款的应该还要有“行政处罚决定书”。
2、在经过工商所调查取证,发现强制措施所涉及的财物或物品与违法行为无关;或者已落实强制措施需作撤案处理的,则出具“解除强制措施通知书”后,就没事了!
3、根据你目前的情况,只要落实好“强制措施通知书”上的事宜,应该可以不罚款的。

追问

工商行政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
上面写了你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本局根据第77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有关''三无''面包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如对本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扣押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或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商所现在又打电话来说以前和你说好了,现在必须把钱交给他们,请问现在一定要送钱过去吗?不送去会怎么样呢?

追答

食品已经扣押(没收),不要理他们就是了。(等他们来了再说)

追问

来了说赶快去交钱,不然你自己看着办吧,还说他们是有法可依,根据食品安全法可以罚2000-5000元,不是乱罚款的,(当时去工商所做笔录的时候他们说过要罚款2000元)请问现在只能送钱过去了吧?

追答

如果实在走不了关系,那就只能交2000元了!就当是花钱买个教训。(我们这儿前阵子高价卖盐的小商店也罚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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