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工作的中介,收押金是违法行为吗?

如题所述

介绍工作的中介,收取押金的做法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企业在招聘时要求劳动者交500元工衣押金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退还押金。
单位收取工服押金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单位这样的操作也是可以理解的,作为劳动者要学会做好保护自己的同时不予单位发生矛盾,这样才能避免工作期间遭到穿小鞋这类的报复,就工服押金的问题,可以向单位缴纳,但必须要求单位开具押金收取证明,并且押金收取证明必须有单位公章,这样在离开单位的时候就可以在退换工服后要求单位全额退还押金,单位对半年退一半的规定也是不成立的,只要将工服退回,并且工服没有恶意损坏的情况,押金就必须全额退还。还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在退换工服时候一定要单位出具收到工服的证明,这样就不怕单位收了工服后不承认了,在裁决文书中大都裁决位xxx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xx日内将工服退还xxx单位,xxx单位在收到工服后退还xxx工服押金xxx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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