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来上班的员工被辞退

如题所述

单位里面的员工不来上班,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根据过失性辞退的规则来辞退员工。具体来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员工提供劳动服务的过程中,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地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而一般情况下,没有办理正常的休假手续的员工,同时没有其他正当的理由,擅自不来上班的话,当然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这时候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单方面决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需要注意,在这种情况之下,单位不需要给予员工任何的补偿或者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1-12
不来上班的员工被辞退,我认为不来上班不请假的员工是应该被辞退的
第2个回答  2021-11-13
不来上班,就是旷工……
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工作单位可以开除他……或者,视为其自动离职……再或者,解除合同……予以辞退……各种处理,都是没有问题的。
第3个回答  2021-11-12
如果不来上班的员工他也没有请假的话,那么这个是属于无故旷工。那么这个根本就没有把公司的规章制度放在眼里,所以这样的员工肯定是可以辞退的。只要他连续三天以上不来上班就可以辞退。
第4个回答  2021-11-12
  无故不来上班、未请假,企业可以直接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工厂企业可以直接除名,并扣除至少10天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