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系内部有那些分支呢?我知道的是法国法和德国法。那苏联算大陆法系吗?尽量详细回答吧,我会重赏。

如题所述

我们先从大陆法系的定义来看吧。
大陆法系,又可称为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罗马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它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首先产生在欧洲大陆,后扩大到拉丁族和日耳曼族各国。历史上的罗马法以民法为主要内容。法国和德国是该法系的两个典型代表,此外还包括过去曾是法、西、荷、葡四国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以及日本、泰国、土耳其等国。大陆法系以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为代表形成了两个支流。
所以说,目前的大陆法系内部,只有两支流派。
前苏联的法律不大陆法系的。
法学界通常认为,当代世界主要法系有三个: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以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法律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法系。所以说,前苏联的法律是自成一系的。
社会主义法系,是始以马克思主义法学为理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的统称。由于它最早是从前苏联法律发展起来的,故此又称“苏维埃法系”;他于西方法学家大都把亚洲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列为远东法系,故此在西方它又称“苏联一东欧社会主义法系”。
社会主义法系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它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法系,在意识形态上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指导,崇尚集体生义,因而它不同于以个人主义为理论某础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各个法系,包括大陆法系和英关法系。
(2)它是在批判和继承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传统的某础上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的法系,从其诞生至今不足100年的历史,而大陆法系、英美法系都有悠久的历史和传统。
(3)它在法典结构和司法组织等方面同大陆法系的传统有某此相似之处,而同英美法系的差别比较显著,这是因为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所继承的法律传统,或者从属于大陆法系如苏联、东欧各国的法律传统,或者接近于大陆法系如今国、越南等国的法律传统。

从形式上来说,我国以前集成了老苏联的一套法律体系,从属于社会主义法系,所以在习惯上来说,一直是以社会主义法系来说的。
但是在实质上来说,我国的现行的法律体系,不论是从理论还是立法都是大陆法系的东西。
或者换句时髦的话,就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系。

另外楼主,你提问的分类选错了吧,应该是 社会民生-法律呀。追问

分类不是我选的,估计系统出错了。我基本明白了区别,我再追问二个问题。
1、大陆法系和社会主义法系的法律构成差不多,都是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行政法。那怎么区分这两个法系呢?
2、大陆法系内部的法国流派与德国流派有什么区别呢?
都尽量多说点吧!能推荐点论文就更好了。

追答

区别大陆法系和社会主义法系,要从社会主义法系的特点来分。

上面我已经提到过了,简而言之,第一,就是社会主义法系只存在与社会主义国家,而且在意识形态上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指导,崇尚集体生义,因而它不同于以个人主义为理论某础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各个法系,其中就包括大陆法系。第二,社会主义法系是一个新兴的法系,出现不足100年,而大陆法系则有悠久的历史。第三,它是在批判和继承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传统的某础上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的法系,它以大陆法系的结构靠近,但同时又具有英美法系的一些优点。

至于法国流派与德国流派的区别,由于两国都是大陆法系国家,在大的方面都是相似的,却别主要在一些细枝末节。要说主要的吧,法国流派的是时间更早,它的出现标志着近代意义上大陆法系的模式的确立,它是古典自然法学和理性主义思潮的指导下,在罗马法的直接影响下,开创了制定有完整体系的成文法的模式,同时法国的另一个特点就法典比较多。德国流派出现晚于法国,他是在继承罗马法、研究和吸收法国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法典而形成的体系。德国法典成为资本主义从自由经济到垄断经济发展的时代的典型代表。

论文的话,推荐《论当今世界主要法系的划分》作者李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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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05
世界上有很多法系如伊斯兰法系,其中三个是最重要的: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社会主义法系。其中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起源于古罗马法,1804年《法国民法典》也就是拿破仑法典标志着大陆法体系形成,欧洲的大陆法体系代表就是德国和法国,亚洲则是日本。你所说的苏联的法系主要溶合了原俄罗斯帝国的法系,而俄帝国法系则是大陆法系,苏联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上批判继承的溶合大陆法体系,形成社会主义体系。希望能帮到你,如果满意,请采纳,谢谢追问

那苏联的社会主义法律除了马克思主义原创的外,受法国法影响多还是受德国法影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