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舅爷爷的孙女(舅爷爷和我奶奶是姐弟关系)能和我结婚吗?是属于法律规定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吗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1)第6条第1款规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里所说的“三代”,为最简单的代数计算方法,即己身为一代,父母为一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一代,从己身上数到祖父母、外祖父母共为三代。 旁系血亲,如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源而出,就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论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间以及伯叔姑与侄、甥与舅间,均不得结婚。1950年《婚姻法》还曾有过“其他五代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的规定。
所以应该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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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是指有真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已身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已身从出的的直系长辈血亲和从已身所出的直系晚辈血亲。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你们显然不是这种情况。
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知道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包括在辈分上相当于或高于父母的旁系长辈血亲,在辈分上相当于或低于子女的旁系晚辈血亲以及在辈分上同自己相当的同辈旁系血亲。

我国现行婚姻法是以血亲之间的世代来计算亲属关系远近的。世代计算法一辈为一代,在计算直系血亲时,以已身为一代,然后由乙身向上或向下数,向上数至父母为二代,数至祖父母为三代;向下数至子女为二代,数至孙子女为三代,依此类推。在计算旁系血亲时须根据旁系血亲之间的同源关系确定世代,同源于父母的为两代以内旁系血亲,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依此类推。所谓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已身相对而言)的旁系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只要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都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辈分相同的有兄第姐妹、堂兄第姐妹、表兄第姐妹;辈分不同的有伯、叔、姑与侄子,舅、姨与外甥子女。超出这个范围,就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了。计算旁系血亲代数的具体方法是:从两个旁系亲属分别往上数至双方同源血亲,其本身为一代,如果两边数目相等,则任何一边的数目即为他们的代数;如果两边数目不相等,则以大的数目为其代数。
第2个回答  2011-03-23
应该是的,不能结婚。相当于您的伯公的孙女和你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