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纠纷问题

一对老人只有2个女儿在郊县和县城各有一套房子。郊县的房子是祖屋拥有4间大房子的土墙房子,县城的房子是20年前他大女儿出

钱买的地并协助修成的一套拥有4个门面的平房。
但是在10年前县城的房子要翻修成楼房的时候他大女和二女儿发生纠纷,大女儿想分1-2个门面,并想自己出钱重一层楼。但是没能

如愿,最终二女儿取的了县城房子的翻修权利,现在县城房子是一栋3层楼并有5个门面的小楼房(特此说明大女是嫁出去的,二女

是招了上门女婿)。但是当时老爷爷写了纸条说郊县的祖屋分给大女。因为祖屋在农村大女在市里住当时家庭经济不宽裕,觉得祖

屋没多大利用价值,大女并没着急办理祖屋的过户手续,更何况老婆婆和二女儿都反对祖屋送给大女。
当时家里闹得不可开交,大女儿一直觉得很委屈认为自己的要求是应该的。10年内大女和二女都是水和不容。在这10几年内二女儿

和女婿一直在外打工,有几年甚至过年都不回家。但是每逢年过节2个老人生日时大女都尽了子女的孝道。亲戚朋友邻里街坊都觉得

大女儿很不错。可是在那次纠纷后郊县和县城的房子的房产证却陆续改成了二女婿的名字。
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经济条件的改变,大女儿争取房子的心思本已经消失殆尽了,但是今年有通知说祖屋那里要建火车站,房屋要拆

迁,县城的房子也有开放商来谈判说要开发修成电梯公寓。大女儿觉得所有好处都让二女儿站了心里更憋屈,又提出要祖屋的要求

。找到当地大队书记和国土局相关部门人士,大女拿出当时老爷爷写的纸条,当地相关部门人士都了解他们一家也都知道当年老爷

爷修县城房子和10年前他们家关于房子的纠纷,都说老爷爷处事不公平。因当时祖屋的房产证放在当地国土局相关部门的,说只需

要老爷爷和大女去办理一个过户手续即可。当时当着大家的面老爷爷也表示祖屋分给大女,过几天就去办手续。但是过了一周到可

以去办理手续的时候大女找到老爷爷去办理手续,老爷爷却反悔了。
俗话说清关难断家务事,但是还是想请教各位达人,关于房子纠纷的问题希望大家献计献策。有个要求就是尽量不要大女心里觉得

憋屈。毕竟已经怄了10多年的气了。关于法律方面我们不很熟悉,望懂得的指导一下,先感谢了~!
谢谢各位热心的解答。老爷爷和老婆婆现在都健在。2套房子目前都是二女婿的名字,这么说从法律角度上大女儿没有一点胜算了?如果找到最初修县城房子是大女儿出钱买的地的证据能否分得一点财产?

补充回答:
1、如果健在:二老同意将房子过户到二女婿名下的,大女儿真的没有胜算了。除非将来二女儿和女婿将来严重侵犯二老或二老近亲属,二老撤销赠与、收回房产重新分配。
2、“如果找到最初修县城房子是大女儿出钱买的地的证据能否分得一点财产?”:可以要求二老返还出资和相应利息,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这出资当初是借给二老的,有可能认定为大女儿无偿赠与二老的,可能也麻烦,建议找二老问出资的事要求二老承认是借大女儿的,最好能写下借条,实在不成可以录音。
珍重,想开些,能要回多少算多少,自己的身体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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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我只从法律角度回答,至于说风俗、人情的事,没法儿说得清应该不应该。
1、不管出嫁的、还是招婿入家的女儿:都对父母的遗产有相同的继承权,这一点是肯定的。
2、这二套房子:
(1)如果大女儿能找到过户到二女婿名下之前都是老爷爷名字的证据,还好办些。如果找不到这样的证据,房子已经过户到二女婿名下,就是二女儿和二女婿的财产了。
(2)楼房和祖屋:是在老爷爷过世前过户到二女婿名下的,还是在老爷爷过世后过户到他名下的?
A、如果是在老爷爷在世时过户到他名下的:有老爷爷和老奶奶的同意,过户行为有效,视为二位老人将他们的财产无偿赠与了二女儿及二女婿,大女儿没有办法了。不管是否符合人情,法律上的规定是:老人的财产,两位老人可以自由决定赠予任何人,赠与二个女儿之外的两姓旁人也可以。
B、如果是在老爷爷过世后过户到他名下的:过户行为违法,侵犯了大女儿的继承权,大女儿可以在知道过户到二女婿名下的事实后二年内到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过户(也可以先到房管局要求撤销变更登记到二女婿名下,房管局不予撤销时再到法院起诉),收回房子重新分配:房子先分出一半归老奶奶,剩下的一半老爷爷的遗嘱有效的,全部由大女儿继承;老爷爷的遗嘱无效的,由老奶奶、二个女儿共同继承。

3、“就是尽量不要大女心里觉得憋屈。毕竟已经怄了10多年的气了”:不管怄了多少年气,不管有天大的憋屈,只要大女儿找不到证据,一样解决不了问题。如果想得到遗产,就想办法找证据;找不到证据时也不要再憋屈:好男不吃分家饭,好女不穿嫁时衣,靠自己的双手吃饭,更硬气些。追问

非常感谢 chitangwei的耐心解答。谢谢!今天刚得到消息,县城的房子房产证是老爷子的名字。郊县的祖屋房产证上才是二女婿的名字。前天二女儿一家去拆迁办签字办手续,相关部门竟然没给他们办,因为他们都是向着大女儿的,当地人大部分人都指责2老人处事不公平。事情是否对大女有转机?要怎么处理才有胜算啊

追答

补充回答:
1、好事,还有转机。
2、县城的房子:还在老人名下,将来二个女儿有相同的继承权,但二位老人有遗嘱的要按遗嘱处理。
3、乡下的房子:大女儿可以现在去问老爷爷知不知道过户给二女婿的事,如果知道,拿出当初老爷爷写的条质问为什么,如果说不知道,可以让老爷爷写下不知道过户给二女婿的证明,写明年月日签名后,到办理房产证的单位(城市房产证在房管局,农村宅基地证在土地局)请求撤销变更登记、将房子重新过户到老人名下。如果不给变更,可以到法院起诉,但要以老人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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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10
你生母留下的土地的其中一半是你和你父亲平均分配,你父亲离婚的话也就是说其中的4分之三需要和你后妈平均分配。
第2个回答  2011-03-23
很理解你的心情,但在农村的风俗是这样的,二女儿在家她相当于儿子,如果女儿和儿子分财产在农村是不好的,在法律上,你这种状况你胜诉概率也不大,把宽容的心坚持到底吧!
第3个回答  2011-03-22
如果老爷子已经去世了,纸条就有效追问

非常感谢大家,特别是 chitangwei的耐心解答。谢谢!今天刚得到消息,县城的房子房产证是老爷子的名字。郊县的祖屋房产证上才是二女婿的名字。前天二女儿一家去拆迁办签字办手续,相关部门竟然没给他们办,因为他们都是向着大女儿的,当地人大部分人都指责2老人处事不公平。事情是否对大女有转机?要怎么处理才有胜算啊

第4个回答  2011-03-24
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儿女同样都具有继承权,不能因为大女儿是嫁出去而二女儿是招婿的,就使得大女儿一无所得。做父母的也应该想想,多年来都是大女儿尽孝,应该给大女儿一点物业的。作为小女儿,从道德上讲,不够仁义,自家姐妹,经济条件又不是很差,父母留下来的产业,也可以说留个念想。怎么能一人独得呢?何况大姐还帮你尽了孝心。所以我觉得二女儿应该从祖屋拆迁分配的房子中分出一套给姐姐。大家和和气气,重归于好。姐妹情深,对父母也是一种安慰,也是一种孝顺。钱财,失去了可以再重来,亲情是任何金钱也换不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