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重大危险源关键节点施工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质量专职管理人员以及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质量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岗履职。
此外,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审批程序,加强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管理;施工单位要督促在建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
监理单位要对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加强监理。各劳务分包单位要加强作业人员业务培训,保证作业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正确操作。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整治措施
1、建立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制度。加强现场巡视,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2、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要严禁“三违”,加强教育,加强现场巡视,严格检查处罚。
3、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设防标准,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4、制订和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5、对不良自然环境条件中的危险源,要制订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选定适当时机进行演练,做到人人心中有数,遇变不惊,从容应对。
6、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和现场安全管理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