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请求法院撤回限高令

我有案子是2014年,到现在没有撤销限高,要去哪里撤销

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人民法院解除限高消费力。满足两种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解除被执行人的限高消费力。


第1种情形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执行人同意,第2种情形是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限高消费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国家的行政机关,人民检察院等机关是无权对自然人或者法人作出。

在人民法院作出有效判决之后,判决的执行对象拒不执行,那么人民法院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之前,就会对行为人有既限制高消费令。限高令的范畴包括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等高档交通工具和高档通讯工具,不得在星级宾馆或娱乐场所等高消费。不得购置高档产品,不得外出旅游,不得装修房屋。不得出国,出境,不可以对外投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2-07
请求法院撤回限高令的方法如下:
(一)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第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1-26
请求法院撤回限高令的方法有:1、如果是被执行人尚未履行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的,可以在经过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同意意见的情况下,经法院批准,提出法定有效的担保人为其担保;2、完成法院下达的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内容,再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审核后,会通过公告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予以撤销限高令。
法律分析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达的限高令具体措施内容有:1、禁止被执行人在乘坐交通工具时,乘选择或者豪华客船以及出租车等高档出行工具,同时在通讯设备使用上,禁止其使用高档通讯工具;2、在娱乐休息上,禁止被执行人前往星级宾馆或者是酒楼、歌舞厅以及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消费比较高的场所进行消费;3、在不动产购置上,被执行人不能在不是经营所必须的情况下购置车辆或者是房屋,同时还不能通过租赁的方式,选择高档的写字楼以及宾馆或者是公寓等场地作为办公场所;4、被执行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其名下房屋进行重建或是扩建以及装修;5、不能存在外出旅游或是度假的情形;6、被执行人不能送儿女前往高消费的民办高校进行学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第3个回答  2020-01-11
限高令就是限制高消费,如果满足删除条件,是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具体规定如下: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