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龄认定,参加工作的时间是怎么认定的?

我爸2010年4月退休,至今仍未领到退休金,原因是1950年出生1963年顶替参加工作,为什么在职时的工龄全部都按63年发放,到了退休时只能从66年开始计算的呢?难道白白的为国家做了3年贡献么?

在职时的工龄一般是单位认可,具有很大随意性.
而退休时的工龄是由劳动局依法认定并审批,所以更具权威性,劳动法规定最早的参工年龄是16岁,所以参工时间的认定不可能早于法律所禁止的年龄.

想开点,好多打工的因为没签定劳动合同,企业没给买养老保险,工龄一年都认定不了,他们不也一样在为国家做贡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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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4
应该是按档案工龄算,可能是老人家档案中缺失了三年工龄证明材料。要补不上就算了,健在比什么都好,您说不是吗?
第2个回答  2011-04-08
你爸爸是企业还是政府部门工作呀,我知道政府部门工作,工龄超过35年退休工资是在职工资的90%,工龄再长没有用,[少一年扣1%,比喻你34年工龄89%,33年88%]
第3个回答  2011-03-24
其实这么认死理,死认真的钻牛角尖有这个必要吗?到头来吃亏倒霉的是谁?

13岁顶替参加工作的话,如果按照现在说是违法使用童工,如果按照当时的历史背景说完全是照顾这个13岁少年的家庭生活。

这么多年都过来了,就为了这么三年的工龄闹了将近一年都没有领到退休金,我说句口冷的话,真的为这个事将老人折腾病了,你这做儿女的如何面对你的爹呢?即使你爹有想不开的地方你都应该予以解释和开导,这样做就会有结果了吗?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