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可获得实质奖励的议论文

拾金不昧可获得实质奖励的议论文

拾金不昧”一直是我们的传统美德,诚然,它是“美”,也应该是“美”的。但我不禁想问,这美德真的能只因为人们的道德高尚而延续吗?答案大概是否定的吧,人或多或少是会有私心的,或为名、或为利,可能是我将人心想的太过“邪恶”,但现实世界却好像正在向我们传递这样的信号。道德的约束往往是疲软的,它与一个人的秉性有着很大的关系,而法律的约束是相对强制的、有效的、固定的。
  广州市市政府常务会议最终通过的《规定》中保留了“拾金不昧奖10%”相关条款,在笔者看来,这一做法是必要的,一定的奖励机制可以催生出“好人好事”,拾金不昧的奖励是对拾金不昧者的道德行为进行奖励,有利于发扬“拾金不昧”之风,而且在发达国家中,对“拾金不昧”给予奖励本也是寻常事。但笔者在这里需提醒一下,奖励机制也亦需有个度,并且相关的监督机制也需要跟上,以防止“有心人”的“不轨举动”。
  儿歌里的那句“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至今仍回荡在我们的耳边,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全靠道德舆论的力量维持拾金不昧的善行并不太现实,有偿失物招领也不失为一种次优选择。有偿的失物招领,是对拾金不昧者的道德进行褒奖、认可的行为,就像儿歌里的“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一样,虽然两者的形式有所不同,但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近几年来,由于“扶摔倒老人被讹”“拾金不昧反被讹”的现象的出现,人们做好事,施善行有了很大的阴影,通过这种有偿的失物招领和更加完备的法律保障,相信“拾金不昧”的美好品德会再次“迸发生机”的。
  对于拾金不昧者给予奖励,这并非广州个例,也并非中国特例,在发达国家中,这种“有偿的失物招领”早已付诸实践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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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21
答案就是你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