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区内,我步行外出,路过车棚的时候,有个泼妇骂我,我就回骂她,然后她还骂我,还从车棚里拿出扫帚拍我的头,我们就打了起来!
后来那个泼妇的男人来了,他们一起打我!
我身上多处伤口、淤青,手指上好几处破皮、掉肉... ...头上被踢打了好几百下!(打架时间约半小时)
最后那个泼妇说我咬了她耳朵,坐在地上耍泼。(我根本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哪里能咬到她耳朵!)
我没有报警,回家先包伤口
那个泼妇报的警,警察找到我家把我带到警局,拘留了一个多小时!我头晕的厉害,恶心想吐,想去急救,警察不让走!我自己打了120,120来的时候,我就上了车。
做了简单的血压测量,休息了会,我转到法医院,那时已经是晚上了,医生问我身上哪有伤口,大概记录了一下(当时是晚上,医生也看不清,而且有的伤当时不明显,过了后才显,还有光疼了,也感觉不出哪有上,所以记录我觉得不能算完整)医院的CT机子也坏了,没有办法做脑CT。
第二天我去别的医院做脑CT,没有查出有大的毛病,(脑震荡CT是检查不出来)就是到现在我的头还一直疼
我当时脑袋就晕了一下,倒地了,但是没有昏迷,不知道这个算不算是脑震荡??
那个泼妇恶人先告状,先报警装成自己有伤,听别人说警察还给她拍了照。
然后她现在还要告我!她把我打成这样,我还没告她呢!!!!!真是太嚣张了
她家可能是有点势力。也许是把警察买通了,并且周围的人也不帮我说话!
我就是想资讯一下懂法律或是有类似经历的朋友,我应当如何维权?要告她该走什么程序?
是不是要到法医院鉴定?什么样的伤才能给鉴定?我听别人说要鉴定的话得到公安局开证明,公安局是不可能给我开了(一帮欺软怕硬的小人),还有别的途径吗?
我只是头疼,CT没有查出大的伤,然后身上多处伤,淤青,手指上破皮,掉肉,门牙掉了两块(门牙没掉,就是少了两块)
这算不算轻伤? 法院受不受理?
综上所述,我告赢她的几率是多大?
希望有人能为我伸张正义,我会再加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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