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想退出股东股份。我占股份15%~我已经说明我是无偿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接收我的股权~我该这么处理。是要去工商部门处理吗~还是要去法院诉讼?
转让股权,首先要先说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无偿转让的前提要考虑公司是否存在负债。然后还要考虑这个股份是否“实缴”?
1、如果公司出现负债,经营状况不佳,你想无仆转让股权,肯定不会有任何人愿意接手的,因为接受这15%意味着“受让人”增加负债;
2、如果该股份“实缴”,你的无偿转让意味着放弃已投入公司的资金,这一点要清楚。如果股份“未实缴”,则“受让人”需考虑是否接近“实缴期限”;
3、如果公司经营状况是不亏损或是盈利状态的,在其他股东不愿接受的情况下,你可以自行寻找其他投资者,但要其他股东书面放弃优先受让权,或在你提出转让满一个月,其他股东未做“表态”则默认为“其他股东允许你对其他投资者转让股份”;
4、通过“股东会”完成“撤资退股方案”,再进行工商变更。(不过从你的表述看,这个方案很难在股东会上通过)。
综上所述,方案3应该是最好的方案,即寻找其他投资者,转让你的股份,从而实现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