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劳动局一个工人在场子里干了十二个年头了,现在生病了不能上班了,厂里应该给什么补偿呢?

如题所述

劳动者在现单位实际工作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享有12个月的法定医疗期(长病假),病假期间享受病假工资。病假超过12个月法定医疗期仍无法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比如满11年不满11.5年就是1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11.5年不满12年就是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基数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代通知金按照上个月的应发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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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13
在厂子里干了十二年,这十二年给他发了工资吗?给他交了社保吗?
如果单位在他工作期间正常发了工资、正常交纳社保,工厂就没有义务再给他什么补偿啊。
你就是在国企的正式工,生病了,也没听说有啥补偿的。
想主张自己的权力,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人民法院提出诉求。合理的,法院会替你主持公道。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8-13
你介绍的情况不是很详细,但根据你的介绍,如果工厂正常为员工发放工资、缴纳社保、签订劳动合同,就算工人生病了可以医保报销,工厂是不需要进行补偿的。但如果工厂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工人是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
第3个回答  2019-08-13
这种情况要看这个工人是什么原因引起的生病了,如果是工人自身引起的病症,厂里最多会出于人道主义进行慰问下,不会有补偿金的,要是能够确定工人是在工厂,因为工作环境造成的职业病,那家属可以向工厂提出合理的赔偿,希望这能帮到你。
第4个回答  2019-08-14
按照病假发工资以及缴纳社保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