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劳务合同过期一年了现在公司要我续签但是我打算离职了,公司说离职也要续签,要不然办不了离职手续?

我的想法是,没签合同不是可以随时走吗?各位大神怎么看?

劳务合同过期一年,公司之前没有续签,这是公司自己的责任。

这种情况很少见,因为这种时候,如果之前公司给你交了失业险,公司劳务合同过期一直没给你续签。这种情况你可以去保险领失业金,从劳动合同过期开始。一个月大概2000多吧,直到你找到下一份工作签订合同。具体的您可以去具体的您可以去相关单位咨询。

如果你们公司有大批量这种情况,那可能应该是故意不签的吧。

当然现在人事那边说一定让你续签合同,才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你也可以续签,对你离职这一块没有影响,就是失业金就不能领了。

公司让您补签劳动合同,看你自己的自愿。如果你不怕麻烦,不签劳动合同也不影响你离职。不过建议还是跟人事那边商量好,不然那些程序太多了,像社保终止单等等。

签和不签对你都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你可以自己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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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04
你先确定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的,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违法用工情况,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单位如果要求续签再离职,是怕没合同期间你要求双倍工资
劳务合同的,看看原来合同里解除合同怎么约定的,按合同约定通知单位解除就可以追问

是劳动合同😁

是劳动合同😁

追答

劳动合同单位应该是怕没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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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2-21
用人单位未续签合同而继续用工超过一个月属于违法,应当支付你从之前的劳动合同到期满一个月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最高不超过11个月。既然你不想做了,正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第3个回答  2019-12-04
并不是这样的,如果你已经离职了就不需要再续签了,只要合同到期,你你就是可以走的。
第4个回答  2019-12-21
须要提前30天提出申请,劳动者可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主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