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既然当初你是按照正常提交离职并且单位也批准了,那么应该会有个书面的材料,确实是经过老板批准的,那么用人单位以扣工资为由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告知公司违法的法律后果,如果确实和公司协商不成,那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对于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对于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的,造成损害的有权要求赔偿,因此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去劳动局都不理祢,找谁说
追答那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上是这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