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7-02
2005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5]35号)同意设立广州市南沙区:将番禺区的南沙街道和万顷沙镇、横沥镇、黄阁镇,灵山镇的庙南村、七一村和庙青村的部分区域,东涌镇的庆盛村、沙公堡村、石牌村的各一部分区域划归南沙区管辖。南沙区人民政府驻黄阁镇凤凰大道[1]。 从2005年10月12日零时起,番禺区人民政府将南沙街、黄阁镇、横沥镇、万倾沙镇、灵山镇的七一村和庙南村等成建制移交给南沙区人民政府接管。
南沙地区水网密布,湖塘众多,自然环境优美,北部大多为农田耕地,南部入海口地区大多为围垦填地,自然生态保持完好。南沙地区依山环水的自然景观和底蕴深厚的历史文化也使南沙成为了一个旅游胜地,南沙现已拥有南沙蒲洲公园、南沙天后宫、苏州水乡一条街、南沙高尔夫球场等一批旅游景点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