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扩展资料:
养老保险改革是一项关乎国运、惠及子孙的系统工程,不仅政策性强、操作性强,而且涉及思想观念、成本费用、地区和部门、当前和长远等各个方面,最重要的是涉及利益的调整。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面临难得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
为此,各级政府应当建立以支持劳动保障为重点的公共财政的长效促进机制和体制,不断推动养老保险事业平稳快速发展,实现人民的权益,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为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实后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本养老保险
交了20年社保,刚领一个月养老金去世了,剩下的钱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