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被扣分,发短信来说30天内处理,需要马上处理吗

如题所述

这种情况不需要马上处理,要按照短信内要求在30天内处理,否则要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违法行为信息进行管理。对记录和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应当及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有违法行为记录的,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在规定时限内将违法行为信息转至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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