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不是我的责任,交警让我认全责,我该怎么办?

我在10月3日开出租车过交通岗,这时一个人骑电动车闯红灯撞到我车门上 ,当场昏迷,现在开颅了,交警现在让我认全责,要不不放车,我该不该认,认了以后会对我有什么后果?急急急急

尽量不要认全责。万一对方死亡,你主责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你没有其他违规行为,这种情况一般你承担次责。万一你自己认可全责,今后有问题的时候,对方对你是不会有恻隐之心的。不过,如果病情已经稳定,那么你认全责可以减少对方超出交强险之外的赔偿压力,可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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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可以对交警判决书提出复议。
法律分析
按照相关规定,交通事故复议流程是当事人提出复议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公安机关审查、作出复议结论等,对于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有异议的,是可以按照行政复议的程序来提出复议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出现交通事故后,一般责任划分是因一方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两方或以上当事人存在过错的,根据各自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其主要由于跟进间距小于最小安全间距和驾驶员反应迟缓或制动系统性能不良所致。据交警统计,很多追尾事故是因为车速过快,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引起的。而且,发生此类事故的,并非新手占主要比例,反而是驾龄在五年左右的司机。在环路上经常能看到这样的情景:一辆车在快车道上慢悠悠地走着,跟前车拉着一大段距离,而它的后面却跟着一串着急而又无奈的车,整个快车道因为这一辆车而变得比慢车道还要慢。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31
个人认为你朋友的老公和追赶的交警各付一半的责任,因为,事故的成因是由两方面造成的,一方面是,你朋友的老公驾驶摩托车时不注意行车安全,违反《交安法》驾驶员必须安全行车的原则,被交警追赶不会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只是事故发生的促发因素;另一方面是,交警明知追车可能会导致你朋友因紧张过度而引发不可预测的危害后果,并且交警追车行为也违反了公安部不允许交警追车的相关规定,两方面的过错程度相当,所以,个人认为,双方各付一半的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