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已经18岁了,但是还在上大学,作父亲还有义务承担孩子的生活费用吗?

我姐和姐夫离婚了, 女儿判给姐夫,女儿在上大学,姐夫说孩子不听话他没有必要付孩子的生活费用。请问:法律上有没有理由向父亲索要孩子的生活费用?

18岁,孩子成年了,父母已没有抚养的义务,所以不用必须承担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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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6-15
这个嘛还是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了,法律确实规定对于已成年的健康子女父母已没有抚养义务,但因为子女在上学期间,由于在校读书所以没有时间外出打工赚生活费也可以作为理由要求父母给予相应补助!
第2个回答  2008-06-15
这样的话,孩子只好退学,因为她没有钱上学了
第3个回答  2008-06-15
他舍得吗。